12月12日下午,北京市东方公证处三级公证员、北京市公证协会文化建设和宣传委员会委员朱珠在公司南路主教403教室主讲“公证的法律逻辑与时代价值”。讲座由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曹建军副教授主持,2025级硕士生参加了此次学术讲座。

讲座开篇,朱珠老师以互动提问引发学子思考,围绕“是否办过公证”“对公证行业的印象”等问题与现场同学密切交流,迅速拉近了公证法律活动与同学们日常生活的距离。
在“公证是什么”板块,朱珠老师从公证的基本概念切入,依据《公证法》第二条详细阐释了公证的关键要素——公证主体、依申请原则、法定程序、公证对象、公证内容,并通过对比公证与诉讼在性质目的、适用程序、法律结果上的差异,明确了公证作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定位。她重点解读了公证书的形式与出具时限。关于公证效力,朱珠结合《公证法》《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相关规定,系统讲解了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及特定法律效力三大核心效力,并对目前的行业状况和公证管辖规则等进行深度阐述。

在“公证能干什么”板块,朱珠老师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全面梳理了公证事项与公证事务的范围,重点聚焦常办公证业务及典型案例。她依据实际继承案例,深入剖析了转继承、代位继承中继子女继承权认定等实务难点;通过“上海水果摊主案”,讲解了遗赠扶养协议与意定监护的公证效力。最后,朱珠老师详细介绍了保全证据公证、现场监督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涉外公证等常见业务的适用场景,并特别提及2023年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后,涉外公证认证流程的简化与优化。

在“公证与公证人”板块,朱珠老师围绕《公证法》修改与职业介绍展开分享,解读了“一法三规”的制度框架,探讨了公证职能定位、线上公证程序、公证法律责任等修改热点,并介绍了公证员的任职条件与职责义务。
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朱珠老师结合实务经验逐一解答,为同学们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清晰指引。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初子钲
图/杨俊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