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律之星” ——朱伟明事迹介绍

发布时间:2012/06/26

朱伟明,中共党员,2009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08年参加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于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期满,考核优秀。2009年考入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攻读法硕学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四篇,参加部级课题一项,并担任09法学研班长、公司研究生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曾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暑期在最高人民​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民二庭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等单位进行专业实习锻炼。

先后获得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中文伦德科研创新奖学金以及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三好员工、201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2012年“法律之星”等荣誉称号。最终签约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省分行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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