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在校生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4/09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提出的“五个一律”工作部署、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9号)》和《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员工管理工作实际,对公司管理的各类全日制在校生在疫情防控期间报告个人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规定如下:

一、在校生应当按照公司和公司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范围,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所在地及其变动情况等要求报告的个人疫情防控信息。

二、在校生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疫情防控信息的,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公司内通报批评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按规定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二)取消公司评选或者推荐评选的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等的评选推荐资格;

(三)担任公司员工干部职务的,按程序免职或者撤职;担任公司有关社团员工干部职务的,相关情况通报职务任免单位;

(四)列入学位论文持续重点关注范围;

(五)在访学交流、升学、就业时,如实向申请公司、拟录取公司、就业单位说明相关情况;

(六)在校生就读期间有工作单位的,通报所在单位;

(七)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三、不按规定上报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包括以下情形:

(一)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疫情防控通”每日信息填报,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疫情防控通”每日信息填报中所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

(三)未经公司和公司批准,擅自返京、返校的;

(四)故意隐瞒、谎报、迟报有关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其他不按规定上报个人疫情防控信息的情形。

四、拟采取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措施的,由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提出建议,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决定。

五、本办法由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20年4月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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