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论文写作与答辩时间安排表

发布时间:2009/10/19

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论文写作与答辩时间安排表

 

时间

事项

责任人

2009510之前  

提交毕业论文选题:
1、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
2
、论文题目不能与往届毕业论文重复。

申请人
指导老师
法硕办

200991之前

将开题报告提交导师审阅:
1、申请人应从论文的选题意义、主体框架、主要内容、主要观点、有哪些创新或突破、资料收集情况及参阅哪些重要文献和写作过程中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做开题报告。
2
指导教师对自己指导的申请人的论文开题报告应从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知识结构等方面作出评价。
3
、申请人一般应事先征求校外导师意见。

4、校内导师审定后可以开始论文写作。

申请人
校内外导师

20091015-30

申请人开始撰写论文初稿

校内导师向公司提交全部审定的开题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024)

法硕指导委员会书面审查开题报告,对不合格的要求重写

申请人
指导老师
法硕委员会
法硕办

20091115

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

申请人
指导老师

2009125之前

申请人及时和导师联系修改论文并定稿

定稿应征求校外导师修改意见

申请人
指导老师

20091210之前

提交论文定稿和组织论文评阅:


1、申请人提交最后定稿的论文并自行打印8份交中财大厦933室。

2、论文须按照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相关格式打印。
论文提交后由校内外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申请人

指导老师


法硕办

20091219

论文答辩:
申请人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
指导老师
法硕办

20091225之前

提交论文答辩后修改定稿:
论文答辩通过者根据答辩委员会修改意见修改后经校内导师确认定稿,答辩人自行打印8份交中财大厦933

申请人
指导老师
法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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