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坊|0327|人格权积极行使与合同法的交错(私法工作坊)

发布时间:2019/03/26

私法工作坊 2019年第1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民法的学习和研究”系列工作坊之一

人格权积极行使与合同法的交错

时间:2019年3月27日(周三)15:30-17:30

地点:中财大厦2层案例教室2

简介:根据《民法总则》第1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与民法的价值基础具有紧密关联。本学期系列工作坊主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民法的学习和研究”,倡导在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下,认真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社会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私法中的表现,积极关注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前沿问题。《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该条是关于一般人格权的基本规定,彰显了自由、平等等价值理念。2019年第1期私法工作坊以“人格权积极行使与合同法的交错”为研讨主题,开展读书交流和专题研讨活动。

 

开幕

致辞:徐颖(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法公司党委副书记)

          李伟(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副经理)

主持:武腾(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副教授)

嘉宾:尹力沉(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工办主任)

          潘琦(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团委书记)

 

研讨  人格权积极行使与合同法的交错

主持:朱晓峰(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副教授)

(一)读书报告

报告:马学良(2017级本科生)

          陈芷筠(2017级本科生)

【阅读文献】王泽鉴:《人格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房绍坤、曹相见:《标表型人格权的构造与人格权商品化批判》,《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罗昆:《人格权法与合同法的互动探讨》,《东方法学》2017年第6期;朱晓峰:《作为一般人格权的人格尊严权》,《清华法学》2014年第1期;王叶刚:《人格权商业化利用与人格尊严保护关系之辨》,《当代法学》2018年第3期;等等。

点评及研讨:特邀嘉宾、全体参与者

(二)专题报告

引导:王叶刚(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副教授)

报告:谢欣蕾(2015级本科生):个人信息权的性质及其商业化利用

          宗勇旭(2018级法学硕士生):个人信息权的法律属性及立法保护模式

评议:金凯(2017级本科生)

          王文卿(2018级法律硕士生)

          刘莹莹(2018级法律硕士生)

点评及研讨:特邀嘉宾、全体参与者

特邀嘉宾:殷秋实博士、王道发博士、徐建刚博士等
 
 

欢迎全校师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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