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0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

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会议通知

各位会员

 

为进一步推动不动产法研究工作,解决不动产领域立法、司法行政管理与交易中的疑难问题,构建理论界、实务界人士研究和交流不动产法相关问题的平台,经北京市法学会批准,由清华大学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了“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

经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筹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北京市法学会批准,兹定于2015年11月22日上午九时在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公司南路校区学术会堂202报告厅召开“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和内容

(一)会议背景

不动产是现代社会中具有基础意义的财产类型,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不动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不仅是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的基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环节。不动产法制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化方案》更是明确要求,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颁行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经正式施行。因此,成立不动产法研究会势在必行;进行不动产法领域的研究和交流,对于深化改革、健全不动产法治意义重大

(二)会议主题

1、通过《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组织规则(草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首届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命副秘书长。

2、举行首届不动产法论坛

(三)首届不动产法论坛议题

1、不动产审判与执行实务

2、不动产统一登记与交易

3、不动产权利体系构建

 

二、办会单位、时间和地点

1、主办单位: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筹备领导小组

2、协办单位:清华大学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 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出版社  

3、承办单位: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 《财经法学》杂志社 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不动产法研究所

4、会议时间:2015年1122日(星期上午,会期半天

5、会议地点: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公司南路校区学术会堂202报告厅

 

、注意事项

1、收到本通知后,请务必填写回执。

2、本次会议涉及选举事宜,请各位会员务必出席。

3、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1122日(星期上午8:45

报到地点: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公司南路校区学术会堂202报告厅门外大厅

4、费用承担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与会者参会的交通费自理。

5、因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校内施工影响,停车位有限;请与会者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席(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公司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公司南路39号)。

6、会议备有工作餐。为方便准备,请在回执中注明。

 

、会务组联系方式

会务组负责人:程啸(13611180975 尹飞(13601366436)

具体会务工作联系人:胡宇航18810178572)

电子邮箱:bdcf2015@sina.com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筹备领导小组

                                       二零一五年十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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